中职学校教师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对于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需达到《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要求。
其他条件: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提供 2024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申报材料:登录相应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按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评审程序:
单位确定申报计划:各单位根据相关指引,结合本单位其他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情况,研究制定本年度中职各等级教师职称申报计划。
个人申报:申报初级和中级评审(含认定)的申报人登录 “广州市教师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填报;申报高级和正高级评审的申报人登录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填报,按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竞争推荐:各单位推荐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竞争推荐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通过量化赋分等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民主测评、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等,集体研究确定终推荐人员,并按规定将各等级拟推荐人员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评前公示: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公示的方式,在各级申报系统公示申报人全部申报材料,并同步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告。任现职期间有跨校调动的,要在所涉及单位同步公示。
专业能力与业绩表现不佳
专业能力不足: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表现不够突出,未能达到中级职称所要求的专业水平。例如,在专业考试、答辩环节中,对专业问题的回答不准确、不,或无法展示出与申报职称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业绩成果欠缺:工作业绩不够显著,缺乏足够的项目经验、成果奖项、技术创新等。申报人在工作中承担的项目规模较小、难度较低,或者没有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难以证明其具备中级职称应有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
明确业绩成果要求
首先要仔细研读评审文件,明确所申报专业的中级职称对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不同专业的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工程类可能注重项目的技术创新和实际效益,教育类则关注教学成果和育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