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级职称评审的论文可以是当年发表的。
在职称评审中,对于论文发表的时效一般以评审年度为依据。通常情况下,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至申报当年的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这意味着只要论文在评审年度当年发表,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如期刊的合法性、论文内容的专业性等,就可以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不过,不同系列和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评审文件,以确保论文符合要求。
申报广州中级职称对论文字数有一定要求,一般要求论文正文字数在 3000 字左右。也有部分评委会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论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如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同时,不同类型的期刊对论文字数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普通期刊一般要求 3000 - 5000 字,核心期刊要求 5000 字以上。
一般来说,评广州中级职称时,发表在报纸上的论文不可以作为有效的评审材料。
广州中级职称评审通常要求论文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专业期刊上。报纸与专业期刊在性质、功能和评审认可度上存在差异。报纸主要是用于传播新闻和时事信息,其内容的学术性和专业性相对较弱,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同行评审流程。而专业期刊是专门用于学术交流和专业研究成果发表的平台,更能体现申报人的专业学术水平,符合职称评审对论文质量和专业性的要求。
不过,不同系列和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建议仔细阅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评审文件,以明确规定。
2020 年度及以前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例如,2020 年评审取得初级职称,2024 年申报中级职称,那么论文发表时间需在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